劳动法对请假、工作时间、加班的划定是什么?
文章导读:网友问:请假最多可以扣多少工资?天天最多工作多少时间?加班费如何计算?律师解答:根据劳动法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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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帮网网友问: 请假最多可以扣多少工资?天天最多工作多少时间?加班费如何计算?法帮网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划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逐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均匀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轨制。
" 第四十一条划定 用人单位因为出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逐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延长工作时间逐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背本法划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尺度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中的加班是自愿的,除非因为国家需要,像重大灾害,战役之类的,要求企业按时赶货到,企业才可以强制劳动者加班强制划定加班需给职工加班费,加班还不准请假,这个已经违背劳动法,可以向劳动保障部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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