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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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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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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债权人

     债权人是什么意思?相信良多不了解法律的人都会问这个题目,律师365小编收拾整顿了有关债权人的题目,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债权人的知识。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

     债的主体之一。

     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支款者,有权哀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贸易债权人)。

     按我国现行法律的划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将钱借给他人的人,称为债权人;相对而言从别人手中借钱,欠别人钱的人称为债务人。

     债权人主要享有以下几种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轨制的一种。

     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哀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从法律意义上讲,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只能约束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即债权人只能要求特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不合错误其他人产生任何影响。

     所以,债务人同第三人的关系与债权人无关。

     债权人免除债务权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抛却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免除可以附前提或者附期限。

     附生效前提的免除好比,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回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

     附解除前提的免除好比,赠与人表示赠与合同成立后,假如经济状况恶化,赠与合同不再履行。

     附生效期限的免除好比,出租人通知承租人下个月1号开始不必再支付房租。

     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好比,出卖人通知买受人,其售予买受人商品的八折优惠月底终止。

     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的部门,也可以免除债务的全部。

     好比,债务人乙应当偿还债权人甲二万元人民币,甲表示乙可以少还或者不还,就是债权人免除债务。

     甲表示只需要偿还一万元,是债务的部门免除;表示二万元都不必偿还,是债务的全部免除。

     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办署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免除为抛却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办署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归。

     有时免除债务可能损害第三人利益,好比,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出卖人的交付义务,承租人的利益将受到损害。

     因此,免除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不得免除。

     债权转让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门转移于第三人。

     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进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

     新加进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1.必需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条件。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9条划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包括: 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

     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

     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

     例如,竞业禁止商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

     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

     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

     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

     2)按照当事人的商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商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商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3)依照法律划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合同法没有明确划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划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划定。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背法律的有关划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划定: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从这个划定可以望出,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前提。

     由于没有通知,原合同对方当事人无法知道转让人对合同权利义务入行转让。

     转让通知应投递对方当事人。

     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及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

     我国合同法第74条,75条明确确立清偿权人撤销权轨制。

     依据合同法的划定,债务人抛却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哀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显著的分歧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亦可哀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因为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去去会妨碍交易安全,影响第三人的权益,因而法律划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需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判决才能发生撤销的法律效果。

     在此意义上,债权人撤销权又被称之为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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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章收拾整顿时间"2017-04-1415:20:49”,该文章最新更新时间为2017年!内容收拾整顿自网络,若内容有误欢迎联系客服反馈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