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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辽宁省朝阳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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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辽宁省朝阳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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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2)到于其捕杀行为是在何时、何地、用何种工具,采用何种方法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具有非法猎捕和杀害两种方式之1的,即可构成本罪,同时具备两种方式的,也只构成1罪,不能按数罪并罚。(3)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以其是否具备情节严重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4)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既遂,以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只要完成猎取、捕捞、杀害行为之1的,构成既遂。是否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并非本罪既遂的唯1标志。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1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可能是为了出卖牟利、自食自用、馈赠亲友或者出限取乐的目的,都可以构成本罪。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百4十1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与非法狩猎罪的界限1、本罪的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陆生和水生的野生动物,而后者对象为陆生的1般野生动物。2、本罪表现为未经合法许可擅自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进行猎捕、杀害,而后者表现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3、本罪客体为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的管理活动,而后者的客体是国家对1般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管理的活动。4、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与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界限(1)本罪的行为方式为非法猎捕、杀害,而后者的行为方式则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2)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后者除此之外,还包括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制品。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非法狩猎不仅会给1些濒临动物造成灭绝性的毁灭,个人还要承受法律的处罚。正是生物的多样性使我们的地球如此美丽,我们每1个人都应该远离非法狩猎,保护家园,人人有责。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