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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法律冲突怎么解决——浅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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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法律冲突怎么解决——浅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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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个法律冲突怎么解决法律规范之间冲突的处理办法:1.不同效力等级的法律规范之间发生冲突时,下1等级的法律规范自然无效,而无须有权机关作出明确宣布,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2.同1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属于特别法与1般法、特别规定与1般规定、特别条款与1般条款关系,而两者之间规定不1致的,适用特别法、特别规定、特别条款的规定,即“特别法优于1般法”;如果同属于特别法、特别规定、特别条款或者1般法、1般规定,1般条款,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1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即“新法优于旧法”或者“后法优于前法”。3.法律之间对同1事项的新的1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1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1事项的新的1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1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同1机关制定的新的1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1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4.不同机关制定的效力相同的法律规范之间的规定不1致的解决机制。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1事项的规定不1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而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1事项的规定不1致时,由国务院裁决,同时,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遇到这1情况时,由最高人民法院报请国务院裁决或者解释。5.?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1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2、关于法律出现冲突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9十2条同1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1般规定不1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1致的,适用新的规定。第9十4条?法律之间对同1事项的新的1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1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1事项的新的1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1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第9十5条?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1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1)同1机关制定的新的1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1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1事项的规定不1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1事项的规定不1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1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两个法律冲突的话是有1定的解决办法的,这个在国家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很多时候新的制度跟旧制度是不1样的。以上这些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