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刑事辩护律师

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具体需提交什么材料辽宁省朝阳刑事辩护律师

当前位置 : 首页 > 取保候审

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具体需提交什么材料辽宁省朝阳刑事辩护律师

* 来源 : * 作者 :
1、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具体需提交什么材料1、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需提交下列材料:申报人的身份证明或者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债权申报书;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的材料;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十6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第4十7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第4十9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第5十条,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1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第5十1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2、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1、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2、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3、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机构债权人委托代理申报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