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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珍贵金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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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珍贵金属罪

* 来源 : * 作者 : 辽宁省朝阳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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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珍贵金属罪,是指违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黄金,白银和其他珍贵金属出国(边)境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51条的划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峻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按照上述划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