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概述
* 来源 : * 作者 : 辽宁省朝阳刑事辩护律师
关键词: 辽宁省朝阳刑事辩护律师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概述
一、概念和特征
强制医疗是出于避免社会危害和保障精神疾病患者健康利益的目的而采取的一项对精神疾病患者的人身自由予以一定限制并对其所患精神疾病进行治疗的特殊保安处分措施。
强制医疗程序有以下几个特征:
适用对象的特殊性: 我国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是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适用措施的强制性: 如果行为人符合强制医疗的法定适用条件,不论本人或其家属是否同意,只要经人民法院决定都应强制入院,在专门的医疗机构中接受监护隔离和康复治疗。
适用目的的双重性:(1)通过积极康复治疗,使被强制对象恢复健康、改善精神状况,从而达到维护精神病人身体健康利益的目的;
(2)通过强制性医疗,消除被强制对象的人身危险性,使其不再对社会公众构成威胁,实现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和谐有序的目的。
从性质上说,强制医疗是针对精神病人的一种社会防卫措施,而非刑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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