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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的具体方法和步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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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的具体方法和步骤的要求

* 来源 : * 作者 : 辽宁省朝阳刑事辩护律师
关键词: 审查起诉

中间环节,为保证审查起诉得以顺利进行。审查起诉的具体方法和步骤有如下要求:

1各级人民检察院事查起诉的案件应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度人统检察院交理同级公委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币查,以为属于上级人民生院餐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退回同级公安机关,由其按照案件管辖规定交由上级公安机关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必要时也可以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省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退回公安机关,由其按照案件管辖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移送。查起诉;必要时也可以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共同上级人民检察院场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认为属于下级人能法院管辖时,可以建议同级公安机关按照案件管辖规定,交由下级公安机关向间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也可以直接交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应当指定检察员或者经检察长批准代行检察员职务的助理检察员办理,也可以由检察长办理。

2.审阅案卷材料。办案人员接到案件后,应当及时地审查公安机关或刑事侦查部门移送的案件材料是否齐备,有无起诉意见书、证据材料和其他法律文书。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和被搜查过,审查有无搜查证、拘留量和逮捕证。然后仔细阅读起诉意见书,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犯罪性质和罪名以及要求起诉的理由,详细审阅案卷中的证据材料,按照法定审查运诉的五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查。发现疑问,可以向侦查人员询问。审阅案卷要认真细致,并应制作阅卷笔录。

3.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必经程序这是人民检察院核实证据,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所必需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还有助于直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状态和悔罪态度,为其提供辩护的机会,倾听其辩解理由。因此,讯问犯罪嫌疑人意义重大,必须依法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讯问只能由检察人员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告知其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检察人员在讯问时不得少于2人,并且首先度当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或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犯罪嫌疑人的陈述情况和阅卷确定的复核证据的重点,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让其回答。除对质以外,讯问犯聊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并注意做好笔录。

4.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